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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推荐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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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使更多全面发展的学生能够顺利进行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教育,现制定《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推荐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试行。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原则

1.入党动机端正,入党目的明确,具有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无任何宗教信仰;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基本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度未受到院校两级的通报批评与警告处分;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系班级,服务同学,团结协作,热心公益,受到广大师生认可;

4.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须经六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在6个月以上;

2.自入学后无不及格科目,前两学期的综合成绩原则上排名均为班级前50%,思政理论课成绩优良(≧80分)或在前两学期排名均为班级前50%;

3.大一、研一学生入学前经过初党培训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并上交复印件,可优先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4.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班级的推荐工作,若班级推荐不成功,特别优秀学生可以考虑社团推荐;

5.上年度党校考核未通过的学生,无权参加当期初党的学习。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办法

1.由两名助理班主任和团支书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2.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原则上要求各团支部召开大会,全体同学参会)。

3.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上助班首先要公布具备评选资格的学生名单,其次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推荐的学生必须对照填好的《自动化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表》(见附件1)介绍个人在品德、学习成绩、参加校院及社团活动、获奖情况、为班级所作贡献大小等方面的表现。

4.团支部评选采用匿名投票的形式,按照推荐意向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为1,2,3,4,5,6,7,8……推荐顺序依据综合排序结果确定。

5.团支部收齐《入党积极分子评选推荐票》(附件2)后当场唱票,记票人3名、监票人1名,记票人、监票人均为参评人以外的第三人。

6.汇总综合排序后,填写《自动化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名单》(附件3)。各团支书标注清楚每个同学的名次、参加班会人数、未到学生姓名、有效票等情况。计票人、监票人、团支书、助班等人签字。会后征求班导师意见,班导师签字确认。

7.团支部初步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由助理班主任交给所在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党员推荐积极分子工作,填写《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8.学院党委结合党团推荐和党员推荐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9.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填写《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并报院党委备案。确定的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填写《培养联系人登记表》。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工作中违规干部的处理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工作关系到全体同学的切身利益,希望学生干部认真对待。对于未遵守学院规定,未通知助班,擅自进行推荐的团支书,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已经知道评选工作但未参加评选及让团支书代签名的助班,进行批评教育,且必须参加一学期的校院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对于弄虚作假进行推荐评选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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