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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修订)
  审核人:张世龙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

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津职师大党组织部发〔20175号)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至少6个月培养考察,且团龄满一年。

2)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较迫切,入党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无任何宗教信仰。

3)作风正派,心系班级,服务同学,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广大师生认可。

4)列为积极分子前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原则上排名均为班级前60%;无不及格科目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2.优先推荐条件

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兼具以下表现之一者可优先推荐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1)大一、研一学生入学前经过初党培训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

2)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

3)担任学生干部(班团干部、学生会、学生社团干部),能按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4)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良好,多次被学院表扬。

5)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6)及时主动上报所了解的安全隐患问题,使得同学、班级、校院避免遭受损失。

二、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程序

1.由助理班主任和班级团支书负责召开团支部大会,实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上由助班公布具备评选资格的候选人名单,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推荐的入党申请人须对照《自动化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表》(附件1)介绍个人在品德、学习成绩、参加校院及社团活动、获奖情况、为班级所作贡献大小等方面的表现。参会团员进行匿名投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

2.团支部汇总综合排序后,填写《自动化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名单》(附件2)交党支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团支部推荐名单开展党员推荐积极分子工作。

3.党支部结合群团组织推优和党员推荐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并报院党委备案。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班级的推荐工作,若班级推荐不成功,特别优秀学生可以考虑社团推荐。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学院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自动化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表

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评选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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