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复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科学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对考生的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能力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自动化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相关学科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对考生的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面试过程中负责记录复试内容,并于复试结束后将整理好的材料存档。 三、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四、复试的主要形式 复试的主要形式:笔试和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水平、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调剂考生只接收初试外语是英语的考生),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50分。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拟录取情况表由相关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差额复试原则,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的120%-150%,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20% +专业课笔试成绩×4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调剂工作 1.接受调剂的专业: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硕士(加工制造方向); 2.随时接受调剂申请,直到满额为止; 3.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调剂生可申请调剂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4.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未经此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允许调剂。 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或存档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5.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院或所在系出具,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政审表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相关学院发复试通知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八、复试安排 在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网站上另行公布具体安排 九、录取办法 1.各学科专业考生从高到低依次按专业总成绩排序,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合格我校确定拟录取后,在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接受待录取后方可完成待录取程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机会。 4.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7.教育部将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检,拟录取考生通过录检后,才能正式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总成绩、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于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十一、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了方便考生,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022-88181559 举报电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委 022-88181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