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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5年04月02日 14:52 作者:教务科

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津职师大发〔2020〕89号)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文件规定,以及教务处发《关于2025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津职师大教务处发〔202542号)要求,结合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各专业特点,制定如下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王冬霞  

副组长:董  路光达    

 员:曾凡琳      李宏伟      王艳艳

张兴梅

 书:王彦頔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中生源)、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技校生源)、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技校生源)、人工智能。

三、考核方案

申请转入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按以下方案进行考核, 择优录取。

1.综合成绩构成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综合素质”确定申请人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构成:课程成绩占60%+综合素质占40%。

2.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入校以来培养方案中必修课成绩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 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综合素质确定办法:综合素质成绩通过专家面试方式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基础等为主,面试内容详见面试评分表。每位面试学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面试流程如下:

1)主考官主持面试工作并会同其他考官按照面试的各项内容及要求开展面试工作;

2)参加面试的学生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每位学生面试完毕后,各位考官根据面试评分表打分,交秘书汇总计算面试成绩;待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由秘书汇总面试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面试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面试要求如下:

1)设立面试考场,与面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2)学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过时5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学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

4)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喧哗,不得向考务人员打听面试成绩等。

4.审核评定

综合成绩低于60分,审核不合格,本学院不予接收;综合成绩高于60分的审核合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同分的,课程成绩高者在前,课程成绩同分者,学院再行处理。

5.录取人数

经审核评定合格者,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中规定的应录取人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工作安排

1.学院于2025年03月31日之前将本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开至学院官网。

2.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 2025年 04 月 01日至 04 月 09日, 向学院教务科提交手写纸质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由教务科整理提供成绩单(盖学院章)。

3.2025年04月11日至04月13日,学院遵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津职师大发〔2020〕89 号),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三天。

4.2024年04月15日17:00前,学院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申请专业学院,同时将其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5.2025年04月16日至04月25日,学院对申请转入本院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地点等另行通知)。

6.2025年04月30日前,学院公布考核结果,并按照管理办法中录取人数规定等条款进行评定,将《拟接收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对不满足转入要求的学生,积极做好解释工作。

7.学院教务科填写《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连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公示结果等材料一起,于 2025年04月30日17:00 前报至教务处。

8.学院根据教务处发文公布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协助转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手续办理,安排学业导师对转入学生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相关工作指导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