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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办理说明

日期:2012年11月14日 12:15 来源: 作者:

一、学生证填写

1、学生证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任意涂改,一经涂改立即作废。

2、学号为11位数,入学年月为当年9月,发证日期为当年10月。

3、关于家庭住址的填写一律以户口本为准,尽量精确,如山西省原平市。

4、关于乘车区间的填写,应填距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如有疑问应先用铅笔填写,经确定后再用黑色水笔填写。如户口本与现家庭住址不同,则需提供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二、学生证遗失补(换)发工作说明

1、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教务处发放学生证,学生必须妥善保管。

2、本院教学秘书将于每学期的开学后第三个月,在综合办公室外张贴有关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3、要求补(换)发学生证者,本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同版1寸照片2张到本院综合办公室向教学秘书老师领取“补(换)发学生证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4、因家庭住址迁移更改乘车区间需换发学生证者,需提供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5、补(换)发学生证一律收取工本费20元,需办理乘车优惠卡的另加10元,由教学秘书统一交给校财务处管理。

6、学生证补(换)发手续将由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处办理,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7、在学期间每名学生只允许补(换)发学生证2次。

8.大一学生户口在天津,而将学生证的地址填到河北省(或其他省市)的情况,需到当地派出所开有关户籍证明才可以帖磁条,买到学生证.

三、学生证注册与充磁

    每学期开学后,各班班长应按照通知,于规定时间内将本班学生证收齐交到本院综合办公室,由助理组统一注册、充磁(注册为每学期一次,充磁为每学年一次)。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