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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10月19日 21:02 来源: 作者:

各班级: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3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148号)文件要求,现将 “2013年老党员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评选推荐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

2013级本科、专科新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政治素质高;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 资助金额

每生1000元。

四、 评选名额

各学院、高职部限报1名候选人,全校进行差额评选。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报《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

2、各学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确保资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3 10月18日 下午四点半前,报送相关资料至自动化学院系办刘秀丽老师处。

4、学工部将进行差额评选,评选出5名候选人,报校领导审批。

5、经校领导研究审定后,对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教委审批。

6、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于申请没有成功的学生要进行个别谈话,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申请成功的学生要进行谈话,给予鼓励和鞭策,并教育学生不能辜负老市长李瑞环同志的期望,励志报国。

7要建立受资助学生档案,详细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并对其毕业后的情况进行适当跟踪,要求每名受助学生都要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并由二级学院妥善保管。

六、报送材料

1、《老党员资助困难学生评选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打印版一份。

2、《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打印版二份。

 

附件:

1、《老党员资助困难学生评选表》

   2、《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