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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天津籍学生低保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10月22日 11:25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13年天津籍学生低保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我校2013年天津籍学生低保情况统计工作现开始进行,各学院及高职部要根据《关于落实<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有关条款的实施细则》(津职师大学发〔201017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学生是否具有学费减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户口簿原件(学生本人需与享受天津低保的亲属在同一户口本中);

(三)学费减免证明(须有各区县民政局加盖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专用章”);

(四) 民政部门发放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殊困难户及孤儿、孤残人员的证明”;

(五)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成绩单(新生不提供)。

二、各班级须严格履行通知手续,确保本通知的内容切实让每一位天津籍学生知晓。学费减免工作每年只办理一次,过期不予办理。

请各班需于 11516:00前,将《2013年天津籍学生低保情况统计表》(按成绩分别报送2张表)电子版(U盘拷来)1份打印版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自动化学院系办201刘秀丽老师处。

附件:2013-2014学年天津籍学生低保情况统计表 (2张表格)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3 年10 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