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津职师大发〔2020〕89号)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文件规定,以及教务处发《关于2023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各专业特点,制定如下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杨耿煌 张世龙
副组长:陈志亮 路光达 李 敏
成 员:李吉功 王东涛 郑 桐 李宏伟 胡 山 董 建
秘 书:曾凡琳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技校生源),人工智能。
三、转专业考核方式、成绩构成及基本要求
1.考核方式: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2.成绩构成: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已修读的《高等数学》课程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基本要求:申请转入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需满足在校期间《高等数学》课程成绩均为70分及以上,且所修完的课程中没有不及格的课程。凡符合要求的学生均可以参加面试。
四、工作方案
1.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指定主考官及其他考官并组织面试。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基础等为主,面试内容详见面试评分表。每位面试学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面试程序
(1)主考官主持面试工作并会同其他考官按照面试的各项内容及要求开展面试工作。
(2)参加面试的学生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每位学生面试完毕后,各位考官根据面试评分表打分,交秘书汇总计算面试成绩;待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由秘书汇总面试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面试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4.面试要求
(1)设立面试考场,与面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确定采用线上或线下的面试方式)。
(2)学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过时5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学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
(4)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喧哗。
五、录取原则
1.根据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结果录取,具体录取人数和比例将参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确定。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籍和成绩管理
学籍和成绩管理将参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本方案由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