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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违约手续办理程序的通知

日期:2013年10月19日 20:44 来源: 作者:

随着毕业生求职就业进程的推进,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提出违约的情况越来越多,严重扰乱了就业工作秩序和用人单位招聘工作流程,给学校及用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违约手续办理程序,加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维护正常的就业工作秩序,现就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违约手续办理程序作出如下说明:

一、协议书一经接收单位签字盖章即成立(学校只是作为协议鉴证方而不是协议主体),签约双方应信守承诺,按协议书列明的条款严格履行各项义务。

二、对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违约申请采取严格的审批程序,必须符合“流向合理、理由充分、手续齐备”的要求。如属用人单位单方面解约,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并在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明后,为毕业生发放新协议书。“流向合理、理由充分”是指国家和学校鼓励的就业流向、升学深造、出国留学、自主创业等情形。

三、毕业生提出的就业违约申请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就业网下载并填写《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毕业生办理就业违约手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毕业生向辅导员提交违约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原就业协议书、新单位接收函等),辅导员主持开展违约审查谈话对毕业生的申请理由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是我校邀请的用人单位,要同时推荐其他同学到该单位应聘。

3)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审查谈话情况,由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在申请表上出具详细处理意见;

4)毕业生与原签约单位联系有关违约事宜,双方协商后将原签约单位带公章的退函及违约申请材料交到就业指导中心;

5)毕业生初次签约一个月后受理违约手续。中心逢星期三(节假日除外)统一受理由二级学院(部)上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6)中心将在接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处理违约申请(包括对毕业生申请理由进行必要审查,联系原接收单位核实情况、开会讨论处理意见并将申请理由在“就业网”公示3个工作日);

7)完成上述程序后,中心电话通知毕业生本人审批结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要携带给用人单位诚挚的道歉信亲自到学校就业中心,就业中心将道歉信审核后,统一封装发送EMS(邮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办理以上手续后方可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办理新的签约手续。

四、各学院、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违约申请,对手续不全、材料有虚假、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中心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

五、中心原则上不受理毕业生因自身原因提出的第二次违约申请。